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4

BE104.如果有人

BE104.如果有人拥护新教会的信仰却又保留旧教会关于主之功与义的归算这一教条,那么也会发生同样的事情,因为从这一教条会发散出前教会的所有教条,就像从一个根发出好多嫩芽。倘若发生此事,就好比一个人好不容易从那条龙的三个头解脱出来,又纠缠于剩下的四个头中;或者好像一个人刚逃离猎豹,又遭遇狮子;或者就像一个人刚脱离无水之坑,又掉进满水之坑中淹死了。关于这种情形,在下一个主题解释过后就可以看到更多内容,那里会对归算作进一步说明。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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